关于借用体育场地及器材的管理规定
为加强我校体育场地及器材的管理,规范体育活动秩序,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,保证体育课程、课外体育活动及训练的正常进行,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:
一、 校内单位租用场地、器材
学校的体育运动场地、器材是提供保证体育课及课外体育活动、训练使用,在以上活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,可以鼓励校内各单位、部门、团体积极开展各项体育活动,以丰富校园体育文化。特制定校内体育文化活动借用体育场地、器材管理规定:
1、 以个人名义原则上不予借用,若教师开培训班则要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,并填写好体育场地使用申请表(见附表1)和承诺书方可租用体育场地,并按培训人数先收管理费20%-30%。由于涉及到安全,体育器材一律不准外借租用。
2、 以单位(部门、学院系、班级、社团、协会)等团体名义借用,必须填写体育场地及器材使用申请表(见附表2),经体育与休闲学院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借用。
二、 校外单位租用场地、器材
学校的体育运动场地、器材只提供校内体育课及课外体育活动、训练使用,原则上不外借。但在确保安全、不影响校内各项体育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,需要办理以下手续:
1、校外单位、团体租用主校区场地、器材,必须发公函到校办,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,并填写好体育场地及器材使用申请表(见附表2)后方可使用。
2、校外单位、团体租用海滨校区场地,填写好广东海洋大学体育场馆使用审批表(见附表3),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,方可使用(经学校主管领导与相关部门协调后已制定)。
附表1:广东海洋大学体育场地使用申请表
附表2: 广东海洋大学体育场地、器材使用申请表
附表3:广东海洋大学体育场馆使用审批表
附件4:广东海洋大学场地、器材借用承诺书
附表4:广东海洋大学体育低级易耗品(含办公物品)申购填报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