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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与休闲学院教授委员会工作规定

发布日期:2014-06-05   来源:   点击量:
    
体育与休闲学院教授委员会工作规定
 
    为加强学院教学科研学术管理,发挥专家治教的作用,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、学术委员会章程、学位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规则。
 
一、教授委员会组成
1、教授委员会由9人组成;
2、教授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,秘书一名。主任委员由教授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,秘书由主任委员提名聘任;
3、每届教授委员会任期四年,委员可以连聘连任。换届时间与学院换届时间一致。
 
二、教授委员会委员任职的基本条件
1、原则应具有高级职称;
2、具有奉献精神与协作意识;
3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修养,为人师表;
4、做事能做到公平、客观公正;
5、关心与支持学院的建设与发展,具有较高的决策能力;
6、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水平,并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最新发展动态。
 
三、教授委员会职责
1、审议学院公共体育教学改革建设的重大事宜;
2、审议学院的发展战略、学科专业规划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、科研规划;
3、审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;
4、审议学院团队建设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等事宜;
5、审议群体竞赛的发展方案;
6、审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;
7、推荐学科带头人、学术骨干和课程负责人;
8、评议学院学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;
9、评定教学和科研项目和成果;
10、讨论、决定院长或教授委员会委员提请议决的其他重要学术事项;
11、在特殊情况下,教授委员会主任可以行使决定权,在下次教授委员会议上汇报。
 
四、教授委员会议事规则
1、学院教授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形式为召开会议和秘书长的日常工作。重要工作或事项必须通过全体会议审议和决定。全体会议由教授委员会主任主持,由秘书长组织。全体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、表决须到会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通过方为有效。
2、学院教授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召开,主要根据会议议题的多少和急缓来安排。
3、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、秘书长或学院教授委员会3名以上委员联名均可就学术审议事项提出召开正式会议的请求。开会请求须事先提交秘书长,征求教授委员会主任意见后,由教授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召开会议。
4、学院教授委员会文件包括决议、决定、纪要。学院教授委员会决议、决定是就有关学术问题做出明确判断的正式文件。学院教授委员会纪要是记载学院教授委员会一般意见、建议、活动情况的正式文件。
5、学院教授委员会文件须经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发。

体育与休闲学院教授委员会名单

   主任:李新华
   秘书:施俊华
   成员:王虎、曲进、李新华、林永革、钟静、施俊华、姚远、鹿徽、彭进。